关于张哲等同志免职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1年07月16日

公司工会:

按照《公司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》和《公司机关中层干部竞聘管理办法(试行)》,经公司党委常委会研究,建议免去:

张哲、李慧英同志河北省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机关工会副主席职务。请按工会法有关规定的程序办理。

特此通知。

 

 

2021年3月3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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