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首页 >> 新闻中心 >> 公司要闻

公司召开《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》宣讲会

发布时间:2024年05月23日

    3月28日,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《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,并于6月1日起施行。

    为深入推进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《条例》,帮助安全管理岗位人员准确理解把握《条例》中的各项新理念新内容,5月20日,公司在三楼会议室举办《条例》专题学习宣讲会。公司总经理唐志强、副总经理刘金河、安全总监梁复就《条例》学习和安全生产工作分别提出要求,公司安全管理部全体人员、公司机关各部门负责人、分公司生产经理及安全管理科科长共计43人参加本次宣讲会。

    公司安全管理部部长曹迎新以PPT的形式,对比分析新旧《条例》变化,并就新增条款和重要条款的设置进行了详细解读。同时明确指出《条例》的实施,是河北省加强安全生产工作、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,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,强化了政府监管职责,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。

    唐志强指出,安全生产是公司发展的前提和基础,没有安全就没有发展。各单位、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,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重中之重,切实抓好抓实,确保安全生产。要认真落实新《条例》各项要求,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,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三级管理机构建设,配备足够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,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。

    刘金河要求,各单位要立即行动,在本次《条例》学习的基础上,组织并督导各项目部就新《条例》开展系统性的学习培训,贯彻落实《条例》各项要求,对公司生产经营全过程进行管控,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,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,杜绝违章作业。

    梁复强调,各单位及项目部要认真学习贯彻《条例》,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,做好各层级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带头工作。要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,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。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,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,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稳定。

    通过本次学习,公司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对《条例》有了更深入的了解,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。大家表示,将认真贯彻落实《条例》要求和公司领导的指示,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,为公司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。(安全管理部)

Copyright © 2020-2019 河北省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冀ICP备17001287号-1 冀公网安备 13010402001833号